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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支持企业“走出去”)事后奖补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合肥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19-01-24    浏览人数:298

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及相关企业: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8〕2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操作规程(商务局执行条款)》(合商法[2018]153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等文件精神要求,2018年合肥市支持企业“走出去”事后奖补项目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申报内容

  2018年《实施细则》第120条。支持企业“走出去”。企业在境外设立投资企业,2018年单个项目累计投资额300万美元以上并按时报送统计资料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项目申报要求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业务指导,积极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申报。

  (一)请你们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包括附件)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对申报企业是否具有失信行为进行审查(信用合肥、信用安徽、信用中国三个平台均需审核查询)。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出具正式推荐文件向市商务局推荐,同时须在合肥市“走出去”促进资金申请表(具体内容见《操作规程》附件3表7)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条件、材料等要求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相关规定执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胶印成册并加盖骑缝章,连同推荐文件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报送至市商务局。申报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至22日(周三至周五),逾期不予受理。地点:合肥市商务局对外经济合作处,地址:合肥市东流路100号市政务中心B座十楼1013室,政策资金申报咨询电话:63538683;63538681电子邮箱:1060288344@qq.com。

  (三)市商务局受理材料时将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县(市)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推荐文件等进行复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资料不齐全的项目将不予受理。以上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各申报单位应如实申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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