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巢湖经济开发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8-03-13 浏览人数:743
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人才工作“1+2”政策体系的通知》(合巢开管〔2017〕106号)文件精神,近期拟开展2017年度开发区人才政策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3月10日至3月20日
二、受理范围及申报材料
(一)受理范围
《关于印发2017年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人才工作“1+2”政策体系的通知》(合巢开管〔2017〕106号)文件中《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及《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加速基础型人才集聚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条款。
(二)申报材料
1.《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参照附件1);(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企业完税确认表原件(参照附件2);(4)相关认定、认证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个人参照附件3,企业参照附件4);(6)其他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
2.《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加速基础型人才集聚实施办法》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参照附件5);(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企业完税确认表原件(参照附件2);(4)相关认定、认证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参照附件6);(6)《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加速基础型人才集聚实施办法》文件中规定的相关材料。
三、注意事项
1.各相关企业在申请政策奖励时,应据实报送材料,编制虚假材料骗取资金的,追回奖励资金,且3年内取消享受本政策的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各相关企业必须按要求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在规定申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并带原件现场查验。联系人:王思明,电话:82811087。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申请兑现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扶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的报告等6个附件.docx
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