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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科技厅关于2017年度省院士工作站登记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合肥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7-09-14    浏览人数:580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2017年度省院士工作站登记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科人秘〔2017〕49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登陆省科技厅网站“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申报工作,并于10月9日下班前报送相关纸质材料至市科技局平台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光,联系电话:63538657。


附件:


关于2017年度省院士工作站登记备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实施意见的通知》(科人〔2009〕169号)、《关于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科人秘〔2015〕48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2017年度省院士工作站登记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条件

  院士工作站主要依托省相关领域骨干企事业单位设立。设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能为院士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三)与相关领域1名以上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约,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实质性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二、省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程序

  (一)符合设立条件的省院士工作站在省科技厅网站“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平台与人才专项” →“院士工作站登记”填报《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登记表》,完成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提交,上传相关附件。

  (二)院士工作站在线打印备案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书面提交所在市科技局和有关部门。

  (三)所在市科技局和有关部门对照院士工作站设立条件,对备案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网上审核推荐并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科技厅。

  (四)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省科技厅进行登记备案授牌。

  三、相关附件材料要求

  (一)单位与院士及其创新团队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合作目标、任务(项目)、经费和期限(不少于3年);

  (二)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

  (三)法人资格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

  (四)院士简介;

  (五)院士及其团队进站工作情况;

  (六)在研科技项目、科研条件等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报时间地点

  请各市科技局按照要求,将《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登记备案申报汇总表》、院士工作站备案申报相关纸质材料于10月10日至12日报送省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三楼5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联系电话:0551-62652302(人事处),62999803(科技厅窗口)。


安徽省科技厅

2017年9月8日

附件1: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登记备案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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